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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犯罪预备

时间:2019-06-05 18:54:02 编辑:leichenchen

       6月-8月是法硕考研学子备考的强化阶段。因此,对于参加2020法硕考研者而言,该阶段是黄金期,一定要抓重难点来进行背诵。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法硕考生一臂之力,分享了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犯罪预备,供考生参考。

2020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犯罪预备

(一)概念:

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形态。

(二)特征:

1.主观上是为了实施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等犯罪预备行为。

常见的犯罪预备行为:

购买、制造、租借、改装犯罪工具;调查犯罪现场(踩点,如抢劫找个有钱的);排除犯罪障碍(如打死看家狗);勾引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计划;前往犯罪现场;跟踪守候寻找被害人;引诱被害人到犯罪地点(后三种行为属预备后阶段)。

在中国,由于处罚预备,因而犯罪预备的范围划得比较宽。理论上,预备后阶段也公认属预备阶段。

3.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三)处罚: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的“2020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犯罪预备”,希望法硕考研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来识记。祝2020考研成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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