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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时间:2019-03-21 14:42:02 编辑:leichenchen

       法硕(非法学)考研学子在复习专业课时,不仅要记忆核心知识点,同时别忘记背诵一些主观题。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小编为了帮助2020法硕(非法学)考生扎实基础知识,特意分享了刑法主观题: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供考生参考。

2020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有犯罪预备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的,是预备犯。预备犯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

其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例如,为了便利实行、完成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的意图。

(2)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所谓准备工具,指准备为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如为杀人而购买刀、枪、毒药。所谓制造条件,指为实行犯罪制造机会或创造条件,如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前往犯罪现场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准备工具也可属于制造条件的一种方式。

(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给出的“2020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希望对法硕考研学子在复习中有所帮助。祝2020考研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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