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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硕考研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时间:2019-06-06 16:36:33 编辑:leichenchen

       6月-8月是法硕考研学子备考的强化阶段。因此,对于参加2020法硕考研者而言,该阶段是黄金期,一定要抓重难点来进行背诵。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法硕考生一臂之力,分享了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供考生参考。

2020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概念:

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3、主体:个人和单位都能够成立。

4、主观方面:多数由故意构成,也存在少量过失犯罪(如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的“2020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希望法硕考研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来识记。祝2020考研成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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