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的考察科目之一,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了,近几年法律硕士联考对民法学常考的考点及真题解析。下面是法硕民法学中收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这个考点的真题解析。
法律硕士民法学真题解析:收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
考点2收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
【考点提要】
此考点偶尔考察。相对更为重要的是收养的成立对于亲生父母权利和义务的影响。
【真题解析】
1.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2012-专-40)
A.自行恢复
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
C.经父母同意后恢复
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
【解析】《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A正确。
2.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D) (2011-专-38)
A.中止
B.中断
C.延缓
D.解除
【解析】《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一旦收养完成,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彻底消除,即解除,故D正确。
以上是法律硕士民法学真题解析,2020考研学生,通过总结真题发现常考考点、必考点及命题形式和命题特点。在复习备考时更加有重心,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