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月是法硕考研学子备考的强化阶段。因此,对于参加2020法硕考研者而言,该阶段是黄金期,一定要抓重难点来进行背诵。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法硕考生一臂之力,分享了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犯罪的概念与特征,供考生参考。
2020法硕考研刑法知识: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犯罪,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二)特征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且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
2、刑事违法性。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
3、刑罚可罚性。
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其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
以上三项基本特征紧密联系。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的基础,而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
(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1、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虐待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以下情况除外:
(1)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2)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刑法修正案(九)》增加)
5、侵占罪:绝对告诉才处理。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的“2020法硕考研刑法基础知识:犯罪的概念与特征”,希望法硕考研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来识记。祝2020考研成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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