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中的法理学占综合课试卷分值约60分,我们想要法理学知识掌握透彻,需要背诵一些重难点知识。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法硕考生整理了法理学主观题: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供考生参考。
2020法硕考研法理学主观题: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作为一种规范,法必然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等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千姿百态和不断变化的。想制定出包罗万象、永久适用的法律只是一个幻想。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的制定与实施需要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支持。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主要因素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执法机关的工作状况、传统法律文化,等等。
综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给出的“2020法硕考研法理学主观题: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希望考生在记忆法理学知识时,在理解的基础上来记忆,切莫死记硬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