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报考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北京文都考研网将持续整理,法律硕士民法学历年真题考点。下面是民法学对合同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这个考点的真题解析。
法硕民法学真题考点-合同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但未约定货物价格。在乙公司交货时,双方就货物价格发生争议,且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加以确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货物的价格应(B)。(2014-专-33)
A.依订立合同时甲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B.依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依履行合同时乙公司营业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依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解析】
《合同法》第62条关于价格约定不明时的规定是,价款或者报所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据此,B正确。
2.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B)。(2014-专-34)
A.甲应乙的请求送货上门
B.甲告知乙使用设备的注意事项
C.甲将设备维修工具附赠给乙
D.甲将设备检验合格证交付给乙
【解析】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题中,A项的内容是合同履行中的给付义务,错误:B项是基于诚信原则的附随义务,正确:C项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是卖方为了更好地获取竟争优势的一种策略,错误;D项是合同履行中从给付义务。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对历年真题考点的真题解析,合同履行及履行中的抗辩,每年必考考点,各种题型都会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