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报考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北京文都考研网将持续整理,法律硕士民法学历年真题考点。下面是民法学对格式条款该考点的真题解析。
法硕民法学真题考点-格式条款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
(1)何为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2016-专-58)
【解析】
(1)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义务主要有两种:
①提示义务,即对于免除或者限制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责任的条应提示缔约的当事人注意。
②说明义务,即应非格式条款方的要求,应当对于格式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关于限制或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的条款进行说明。
(3)“采取合理的方式”是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对,民法学,关于格式条款这个考点真题解析。该考点是重要考点,考生应该作为主观题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