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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时间:2019-03-18 09:43:26 编辑:leichenchen


    法硕考研中的民法在专业基础课中占有一席之位。因此,2020考研法硕考生一定要重点复习民法。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小编为了帮助法硕学子轻松备考民法,特意分享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供考生参考。

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一、配偶关系
因男女双方结婚而发生,因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而终止。
二、血亲关系
①自然血亲关系
出生——死亡或子女送养他人;
②拟制血亲关系
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
三、姻亲关系
①结婚——离婚(通常观点);
②就配偶一方死亡而言,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为法硕考研学子整理的“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希望能够让大家快速的对民法知识在头脑中有整体框架。祝2020考研考出好成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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