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是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的考察科目之一,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了,近几年法律硕士联考对民法学常考的考点及真题解析。下面是法硕民法学中-产品责任的考点真题解析。
法律硕士民法学真题解析:产品责任
考点13产品责任
【考点提要】此考点是常考点,虽然近年来命题不多,但却是值得关注的重点。此种侵权主要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的第5章之中,很多潜在考点联考中未曾体现,应当作为复习重点。
【真题解析】
一、多项选择题
1.甲从超市购买了两瓶白酒送给朋友乙,乙饮用后双目失明,经鉴定,该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根据侵权责任法理论,与乙失明存在因果关系的行为有(CD)。(2016-法专-27)
A.甲送酒的行为
B.乙饮用的行为
C.生产者勾兑的行为
D.超市的销售行为
【解析】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甲送酒的行为和乙饮用的行为都不是加害行为,只有生产者勾兑的行为和超市的销售行为才是这里的侵权行为,才与乙失明之间存在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故,CD正确。
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补偿,这些行为包括(AB)。(2016-专-46)
A.生产
B.销售
C.运输
D.保管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据此,AB正确。
二、主观题
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2015-法专-33)
【答案】
(1)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产品有缺陷。
②人身、财产受损害。
③损害与缺陷存在因果关系。
(2)产品责任形式包括
①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②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侵权责任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③警示、召回。《侵权责任法》第46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硕士民法学真题解析,针对民法学中常考考点的真题进行整理。2020考研学生,通过总结真题发现常考考点、必考点及命题形式和命题特点。在复习备考时更加有重心,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