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中的民法在专业基础课中占有一席之位。因此,2020考研法硕考生一定要重点复习民法。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小编为了帮助法硕学子轻松备考民法,特意分享了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土地承包经营权,供考生参考。
1.概念
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特征
由土地所有权派生的一种以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主体是承包人,包括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签订合同的方式设定的。有期限的物权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3.设立
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4.内容
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可以转包、互换、转让。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为法硕考研考生整理的“2020考研法硕民法知识:土地承包经营权”,希望能够让大家快速的对民法知识在头脑中有整体框架。祝2020考研考出好成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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