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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1考研公共管理学:非营利组织与公共服务

时间:2020-05-06 16:33:59 编辑:duchanghong

2021考研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的考试内容,一般是院校自主命题的科目,考生在备考考研公共管理时,需要根据院校的具体参考书目以及内容进行复习,本期北京文都考研课代表整理了考研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第十二章公共管理的新策略

第二节 非营利组织与公共服务

据萨拉门对非营利组织特色的归结,可定义为:组织设立的目的不在于获取利润,且净盈余不得分配,由自愿人员组成的,实现自我管理的,具有独立、公共和民间性质的组织或团体。

非营利组织的国际分类是一个受人们重视的分类标准,该系统将非营利组织分为12大类,囊括了文化娱乐、教育研究、健康、社会服务、环境、发展与住宅、法律宣传与政治、慈善中介与自愿性服务、国际活动、宗教、商业与专业协会及其他。

行政学者全钟燮在分析非营利组织在解决公共问题的作用时,认为非营利组织有六个显著特征:

1、服务导向;

2、政府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桥梁;

3、行动取向;

4、结构通常较少层级节制,更具弹性;

5、通常被作为检验创新理念或实验社会替代方案的场所;

6、扮演捍卫公共利益的角色

具体分析,在公共服务方面,非营利组织发挥的主要功能在于:

1、发展公共政策;

2、监督市场;

3、监督政府;

4、直接提供公共服务;

5、维护良好的社会价值;;

6、促进积极的公民精神和扩大社会参与。

非营利组织对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也提出了一些挑战:

1、公共行政与管理意涵的扩大:

2、公共管理的价值;

3、对公共服务的强调;

4、设计更民主、开放的公共组织:

5、参与机制的建立。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关系,不是冲突关系,而可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政府在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服务提供方面亦可发挥重要作用:补助、租税诱因、委托公共事务、法律管制、辅导监督等

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质,使其不能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在涉及运用公权力领域,其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受到限制。

萨拉门认为,由于公益的特殊性、父权性、业余性,非营利组织也存在着“失灵”的可能。

另有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在当代遇到任务困境、财务困境、权力困境、效能困境、治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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