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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21考研公共管理学:公共组织的特性

时间:2020-04-27 19:57:17 编辑:duchanghong

2021考研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的考试内容,一般是院校自主命题的科目,考生在备考考研公共管理时,需要根据院校的具体参考书目以及内容进行复习,本期北京文都考研课代表整理了考研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第六章公共组织管理

第一节公共组织的特性

一、公共组织是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其价值取向。

公共组织的目的在于追求公共利益,其动机在于加强服务,便民利民,使民众获得最好的福祉。

二、公共组织的活动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并具有法律的权威。公共组织的活动结必须在宪法或法律的规范下行动,这与私营组织有所不同。

三、公共组织权威的割裂。--般说来,政治越民主的国家,越注重政治权威的分立与制衡。行政部虽然较注重层级节制的权威,但相对地要接受来自于立法和司法部门以及辖区内人民和各种利益团体的监督。

四、公共组织受到高度的公共监督。公共组织的基本性质是政治性的组织,其一举一动都必须接受来自舆论或人民大众的监督,其所作所为必须向人民公开。

五、公共组织间的相互依赖性。公共组织中的各单位、各成员彼此是相互依存的,且其运作必须要在各级政府间的网络中折衷协调。

六、公共组织政治因素的考虑。公共组织的行动必定发生在具有政治意涵的环境中,其各种行为必可避免地带有政治的意义。

七、公共组织的目标大多模糊不清且不易测量。公共组织的目标就是要创造公共利益,当归利益大多是抽象模糊的,它似乎只是最为行政人员提醒自己负有公共责任以及必须为大多数人服务的一种象征符号。

八、公共组织的独占性。政府所提供的财货或服务大多是属于公共财的性质,由于公共财的无排他性和无竞争性,很少有私人组织乐意提供,此外,有些公共工程的庞大性也使得只好由政府来承担。

九、公共组织行为具有强制性。凡是在其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皆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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