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70年,加涅根据学习的繁简水平不同,提出了八类学习
(1)信号学习:学习对某种信号做出某种反应。其过程是刺激一 强化—反应(经典性条件作用)。
(2)刺激一反应学习:在一定情境下,个体做出反应,然后得到强化,其过程是情境一反应一强化 (操作性条件作用)。
(3)连锁学习: 一系列刺激一反应的联合。
(4) 言语联想学习:由言语单位所联结的一系列刺激一 反应的联合。
(5)辨别学习:学会识别多种刺激的异同,并对之做出不同的反应。
(6)概念学习:对刺激进行分类时,学会对一类刺激做出同样的反应,也就是对事物的抽象特征做出反应。
(7)规则学习:规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的联合,规则学习即了解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之间的关系。
(8)解决问题的学习:使用所学的规则解决问题。
加涅的这一分类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
前三类学习都是简单反应,许多动物也能完成。事实上这几类学习大多是从动物实验中概括出来的。
2.1971年加涅对这种分类作了修正,把前四类学习合并为一类, 把概念学习扩展为具体概念学习和定义概念学习两类,这种分类成为:
(1) 连锁学习; (2) 辨别学习; (3) 具体概念学习; (4) 定义概念学习;(5)规则学习; (6)解决问题的学习。
(二)学习性质分类
奥苏贝尔根据以下两个维度对认知领域的学习进行了分类:
(1) 学习的形式,分为接受的和发现的;
(2)学习的性质,即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知识的关系,可分为机械的和有意义的。
奥苏贝尔反复强调,无论是接受学习还是发现学习,都有可能是机械的,也都有可能是有意义的。
需注意的是,有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处在一个连续体的两个极端上。这两个维度互不依赖,彼此独立。
(三)学习结果分类
加涅认为,学习结果就是各种习得的能力或性情倾向,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1) 言语信息的学习:解决“是什么”的问题,个体掌握的是以言语信息传递的内容。
(2)智力技能的学习: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智力技能指个体运用符号或概念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能力。定向于个体的外部环境。
(3)认知策略的学习:认知策略指个体调控自己注意、学习、记忆和思维等内部心理过程的技能。定向于学习者自身行为,即内在的东西,是学习者用来管理其学习过程的方式。
(4)态度的学习:态度可以从各种学科的学习中得到,但更多的是从校内外活动中和家庭中得到。
(5)动作技能的学习:动作技能指个体通过身体动作的质量不断改善而形成的整体动作模式。
前三类属于认知领域的学习,第四类属于情感领域的学习,第五类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学习。
(四)按教育目标分类
布卢姆等人提出了教育目标分类法,认为教育目标可以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
(1)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
(2)情感领域的教育目标:接受(注意)、反应、价值化、组织、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
(3)动作技能领域的教育目标:知觉、定向、有指导的反应、机械动作、复杂的外显反应、适应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