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学是重要的考试科目之一。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本期文都考研课代表与考生分享的是2021考研行政管理学的笔记,供考生参考。
第二节 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的含义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立法,指政府机关为执行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有关公共行政事务或与公共行政活动有关的事务的、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二)行政立法的实践及其发展
(三)我国行政立法的类型
1、职权立法
职权立法指政府行政机关根据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职权所进行的立法。这种职权立法是国家宪法、法律的具体化,它本身不能创设实体上的权力与义务。
政府职权立法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是一种执行性的立法活动。
2、授权立法
授权立法是指政府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或者根据国家权力机关专门决议的授权,就自己职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制定规范性文件,它包括国务院的授权立法,国务院所属各部委的授权立法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立法。
我国授权立法的另一种方式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具体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授权立法;根据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授权立法;根据国务院部门规章授权立法;根据地方政府规章授权立法等。
行政授权立法对弥补我国立法数量不足的缺陷,使社会关系能及时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做到有法可依;对国家权力机关摆脱繁重的立法任务的困境,做到重大原则有权力机关立法解决,次要问题由授权立法解决;对细化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有效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且还为国家权力机关日后的立法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条件。
二、行政立法监督
立法监督是行政立法的重要环节,监督是否到位关系行政立法的质量,关系行政权力能否正确行使。一般来说,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有以下方式:
1、权力机关的监督
2、行政主体自身的监督
3、司法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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