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教育综合中的教育学原理,同样也是教育硕士考研学子们,需要重点复习的部分!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考生牢固专业基础知识。特意分享——333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教师,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333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教师
1.概念: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民族素质的使命(1993年《教师法》);
2.教师的地位:
(1)社会地位;(2)法律地位(专业人员);
3.教师的作用:
①教师是人类文化的继承者与传递者②教师是肩负着培养一代新人的重任,在学生发展过程中起引导作用;教师特别是高校教师通过理论建构、知识创新、技术革新等方面直接参与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
4.教师职业的特点:
①专业性是教师职业的根本特征;②具有一般复杂脑力劳动的特点;③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创造性;④具有鲜明示范性;⑤具有长期性和长效性;
5.教师的权利:
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③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⑤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师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6.教师的义务: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⑥不断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给出的“2021考研333教育学原理知识点:教师”,希望这些核心内容,能够帮助到各位2021教育硕士考研儿们!祝2021考研旅途中顺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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