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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滥用职权罪

时间:2020-02-07 12:23:02 编辑:wangjinjin

        2021考研法硕知识点繁多,考生们需要从现在开始准备。刑法学是2021法硕考研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各位2021法硕考研的考生必须牢固掌握刑法学的基础知识。现在是疫情期间,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与疫情相关的刑法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滥用职权罪的内容吧。

一、滥用职权罪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二、滥用职权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滥用职权罪刑罚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意: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跟大家分享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滥用职权罪,希望能对参加2021法硕考研的考生有所帮助。2021考研法硕复习离不开背诵,考生需要结合考试大纲刑法学知识点进行理解记忆,并形成完整的知识框架。疫情期间,各位考生要勤洗手、多通风、少扎堆、戴口罩,保护好自己。祝各位考生2021考研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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