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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妨害公务罪

时间:2020-02-05 12:21:39 编辑:wangjinjin

        2021考研法硕知识点繁多,考生们需要从现在开始准备。刑法学是2021法硕考研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各位2021法硕考研的考生必须牢固掌握刑法学的基础知识。现在是疫情期间,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与疫情相关的刑法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妨害公务罪的内容吧。

一、妨害公务罪概念

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二、妨害公务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

三、妨害公务罪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注意: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跟大家分享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学必背-妨害公务罪,希望能对参加2021法硕考研的考生有所帮助。2021考研法硕复习离不开背诵,考生需要结合考试大纲刑法学知识点进行理解记忆,并形成完整的知识框架。疫情期间,各位考生要勤洗手、多通风、少扎堆、戴口罩,保护好自己。祝各位考生2021考研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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