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中的民法学,属于专业基础课。该部分无论对于法硕法学考生还是法硕非法学备考者而言,都是必须要看的内容。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小编为帮助2021法硕考研学子打好牢固的基础,整理出——法律硕士民法学基础知识:代理的种类,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对代理进行的分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代理形式。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根据代理人的选任和产生的不同,对代理进行的分类。
本代理,是指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代理人的代理。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而产生的代理。此种代理是基于转委托而形成的代理关系,所以,又称为复代理或转委托。
甲(被代理人),丙(代理人),乙(相对人)。若丙以自己的名义选择丁作为甲的代理人,则丁为再代理人。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1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基础知识:代理的种类”,希望2021考研学子们,在复习民法学时,在理解的基础上来消化,切莫死记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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