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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侵权责任主体

时间:2019-10-12 13:51:16 编辑:leichenchen

      法硕考研学子在秋季提升阶段,一定要认真去备考专业基础课中的民法学。要知道民法学内容与刑法学都非常重要!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促使法硕考研者学习能力有很大进步,精心梳理了“2020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侵权责任主体”,供考生参考。

 

2020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侵权责任主体

一、一般主体
二、特殊主体
①替代主体:a.被监护人侵权,监护人替代承担侵权责任;b.员工侵权,用人单位替代承担侵权责任;c.个人雇员侵权,个人雇主替代承担侵权责任;
②补充主体:a.安保场所内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安保场所补充;b.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补充;
③共责主体:网络侵权责任;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梳理的民法学重难点精华,希望对2020法硕考研者们,在复习民法学时不再烦恼!祝2020考研顺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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