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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犯罪客体

时间:2019-09-30 15:03:36 编辑:leichenchen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在复习中,要挑出重难点知识提炼出来。再找到好的识记规律尽量都能背诵下来!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力法硕考研学子快速回顾考点知识,精心整理出“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犯罪客体”,供考生参考。

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犯罪客体

【考点提要】

考生须掌握犯罪客体的概念、内容和三种分类。我国刑法是按照犯罪客体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掌握犯罪客体的含义对掌握犯罪的本质有重大意义。

 

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2012-专-3)

A.一个犯罪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

B.直接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

C.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不存在直接客体

D.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特定社会关系

【解析】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犯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同类客体是某一类犯罪行为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也存在直接客体,只是没有对客体产生法律规定的损害。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有些犯罪行为不止侵犯一个直接客体。例如绑架罪,既侵犯人身权利,又侵犯财产权利。故,只有选项D正确。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犯罪客体”,希望对于参加2020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的考生有很大的帮助!祝2020考研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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