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供考生参考。
一、特征
a.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b.客观方面: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主体:一般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二、具体罪名
①滥用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②玩忽职守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③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④食品监督渎职罪
a.客体: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b.客观方面:实施了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c.主体:特殊主体,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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