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8:00-24:00 400-0999-680

首页 考试资讯考研专硕 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

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

时间:2019-09-10 10:26:20 编辑:leichenchen

       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供考生参考。

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

一、特征

a.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b.客观方面: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c.主体:一般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二、具体罪名

①滥用职权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②玩忽职守罪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③徇私枉法罪

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④食品监督渎职罪

a.客体: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b.客观方面:实施了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c.主体:特殊主体,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渎职罪”,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推荐阅读:

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汇总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中国宪法学知识汇总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法理学知识总结

扫一扫

进考研专属交流群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优先参加最新福利活动

我要吐槽

    • 文都考研课代表

    研友互动

    199管理类联考
      微信交流群

    396经济类联考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