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供考生参考。
一、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并出售、运输的,依照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使用假币,以出售、运输假币和使用假币罪并罚。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
对使用假币作广义理解,不仅包括以假币购物,而且包括其他所有以等量假币发挥等量真币功能的行为
四、骗取贷款罪
a.客体:金融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合法利益;
b.客观方面: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c.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
d.主观方面:故意,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五、洗钱罪
a.对象:毒品、黑社会、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注意是7类罪名;
b.方式:通常采用金融方式;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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