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紧急避险,供考生参考。
一、成立条件
①起因条件:有危险发生;
②时间条件:实际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
③对象条件:避险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④主观条件: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⑤限制条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⑥限度条件: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⑦特别例外限制: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①概念: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
②基本特征:a.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b.主观上对造成的不应有损害存在过失。
③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紧急避险”,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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