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1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们,在复习期间,应着重看金融学和公司理财中的基础知识。接下来,为帮助2021金融硕士考研儿们,掌握硬核知识点,特意分享——431金融学基础知识:金融创新的原因,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431金融学基础知识:金融创新的原因
(一)根本原因
金融创新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金融业提出新的要求。这就必然导致突破原有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业务操作方式、金融市场组织形式、融资技巧以及过时金融法规的樊篱而创新。由于经济发展变化所提出的需要既强劲又持久,所以金融创新浪潮也持续不断地推进。反转过来,金融创新已对并将继续对整个经济的发展起着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金融创新的具体原因
1、为了规避风险而进行的创新。
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通货膨胀率急剧攀升的背景下,导致了利率风险的增加。(1)规避利率风险的创新,主要表现为:a.创造可变利率的债权债务工具;b.开发债务工具的远期和期货交易;c.开发债务工具的期权市场等。(2)规避流动性风险的创新。贷款证券化是银行避免贷款风险,解决流动性难题的重要途径。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关键结合点。其意义远远超出银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范围。
2、技术进步推动的创新。
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蓬勃发展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广泛应用作为依托的。技术进步引起银行结算、清算系统和支付制度的创新,进而引起金融服务的创新;为技术要求日益复杂的金融工具的创新提供技术保障条件;使金融交易快速地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把全球的交易主体联结在一个世界性的金融市场之中。
3、规避行政管制的创新。
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规避金融行政管理法规,特别是不合理的、过时的法规,金融企业利用法规的漏洞,推出了种种新的业务形式。如自动转账制度、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1)自动转账制度(ATS)
20世纪70年代,针对美国对储蓄存款付息,对活期存款不付息而做的创新。这种制度下,客户在银行开立两个账户,一个活期存款账户,一个储蓄账户。前一账户的余额永远是1美元。当客户开出支票后,银行就自动的把必要的金额从储蓄账户转到活期账户进行付款。
(2)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
可转让支付命令是储蓄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创的,这种账户是储蓄账户,可以付息;但与一般储蓄账户不同,使用这种账户可以开出有支票作用但无支票名称的“可转让支付命令”,这种创新是为了规避美国不准储蓄账户使用支票的限制。
(3)货币市场互助基金(MMMF)
货币市场互助基金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创的。这种基金吸收小额投资,然后再用来在货币市场上投资,由于是向基金投资而不是存款,所以从基金中得到的是利润,而不是利息,自然不受存款利率的限制。这种创新是为了规避美国对定期存款支付的利率有最高的限制的规定。
(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创立于20世纪60年代,针对的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有损失的弊端。大额定期存单可在货币市场上市,那么定期无论是几年,也可把短期资金吸收到这个领域中来。
以上是分享的“2021考研431金融学基础知识:金融创新的原因”,希望对考生在复习金融学内容时有所帮助!既然选择了考研这条道路,不管前面会遇到困难,勇往直前,胜利终将属于你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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