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复试线已经公布,目前部分院校已经公布了2019考研复试办法,考生可按要求备考2019考研复试。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了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9考研复试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9考研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共有9个专业参加招生,其中专业学位6个,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具体参照《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时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实施完成。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切断一切有违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行为;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
2、成立督查组,由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3、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经费保障及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在复试过程中,复试领导组和督查组要到现场巡视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4、为明确遴选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对申请本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研究生部负责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组工
作。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遴选出学科领域专家,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强化参与工作人员和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的要求执行,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6、做好复试材料的审核、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7、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小组选拔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不少于5名,配备秘书1名,组长由权威专家担任,秘书负责记录答题内容、配合完成复试相关工作内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
8、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9、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与安排,复试的工作时间、程序、组织管理办法拟定后,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复试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10、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复试工作进行前,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11、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研究生部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考生的初试分数和我院具体情况,确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按照不低于1﹕1.2的差额复试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2、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13、复试笔试、面试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等进行不间断的录像录音;
14、严格按照要求,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调剂
根据我院一志愿达线生的情况,2019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调剂信息以网上公布的专业为准。
(一) 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科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应为全日制应、往届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四级水平;
2、调剂考生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术型基础专业(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院外调剂分数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学术型临床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10分,专业学位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20分。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优先参加本专业调剂。
(三)调剂程序
1、院内及院外调剂工作都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调剂复试人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
3、在规定时间内按复试差额比例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本人;
4、研招办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24小时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5、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思想政治审查情况、加分照顾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严格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料审核、体检、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
1、资料审核:在复试阶段,将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核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材料,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2)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下载《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政治思想鉴定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关系在人才市场的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的系、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3)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学信网上注册、下载打印;
(4)提交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大学本科相关成绩单、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携带学生证及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经;
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涵盖二级学科,主要测验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进展的程度和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研究生部组织,考试后试卷由研究生部保存备查。卷面分数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60分及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完成。
共分三部分:
(1)英语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百分制;占外语成绩的60%;
(2)听力、口语测试:根据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交流对话以及自我介绍等内容。占外语成绩的40% 。
4、临床技能考核:由我院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2-3名成立各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
各专业组成立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复试面试专家小组,并指定1人为组长。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人文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人才选拔的质量。
专家组配备1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面试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的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结果负责。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和复试小组的面试成绩应当于考核面试当天交回研招办。
(1)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第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的考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评分方法:
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记入《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6、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7、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英语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60%+听力、口语成绩×40%
复试成绩(临床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30%+技能考核×3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20%
复试成绩(基础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60%+英语成绩×20%+面试成绩×2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复试结果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计算方法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要认真核查初试试卷,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对其再次进行复试,慎重录取;
4、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按照分专业及研究方向择优录取,经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研招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审定后,由研究生部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及时处理审核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
4、认真落实复议制度,保证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申诉渠道的畅通,对考生提出的合理的投诉和申诉要及时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及时给与考生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