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复试线已经公布,目前部分院校已经公布了2019考研复试办法,考生可按要求备考2019考研复试。北京文都考研网整理了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9考研复试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2019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材料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比例及名单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材料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请登陆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网站,学院通知公告查看。
(二)招生规模
材料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不包含推免生,且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共139人(学硕45人、专硕94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已招收推免生情况如下表:
系所名称 | 学硕计划 (不含推免生) |
专硕计划 (不含推免生) |
已招收 推免生数 |
高分子 |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不区分方向)11 | 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方向)29 | 25 |
加工 | 材料加工工程(不区分方向)8 | 材料工程(材料加工方向)31 | 22 |
金属 | 材料学(金属材料方向)12 | 材料工程(金属材料方向)15 | 38 |
无机 | 材料学(无机材料方向)12 | 材料工程(无机材料方向)11 | 11 |
新能源 | 材料学(功能材料方向)1 | 材料工程(功能材料方向)6 | 9 |
NIMS | 材料学(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1 | 材料工程(能源与环境材料方向)2 | 3 |
注:以上为初分计划,学院有权视复试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三)资格审核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笔试环节)时,请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监考老师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面试官收取并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时将《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交给面试组长,后由学院统一收回。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五)时间安排
为减少考生等候时间,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尽量按照下面时间安排办理资格审查、体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照学校整体时间安排任选其中一天参加。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工作要求 |
资格 审查 |
参加材料学院复试的所有考生 | 3月15日下午 13:30-17:30 |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3月12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补漏 | 3月18日下午 13:30-16:30 |
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 | ||
体检 | 参加材料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 | 3月13日上午 8:00-11:30 |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面试环节上交) |
参加材料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 3月13日下午 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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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材料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 3月15日上午 8: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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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 识测试 (笔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3月16日上午 | 北洋园校区 |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核安排另行公布,请关注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网站(http://mse.tju.edu.cn/)通知公告。 |
实验能力测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 根据考核方式随笔试或面试进行 |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 |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面试,同时携带成绩单原件、加盖“体检表已交”的体检收费单据红联) | 3月16日下午; 3月17日全天 |
六)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五、调剂办法
1、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在本系所内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调剂意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顺次录取。
2、本系所内全部合格考生仍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本专业所在二级学科甚至一级学科各专业进行调剂,调剂需求及工作安排另行公布,可登陆天津大学材料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查看。
3、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满足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19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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