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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行政管理学笔记:行政监督体系

时间:2020-04-15 18:29:04 编辑:duchanghong

2021考研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学是重要的考试科目之一。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本期文都考研课代表与考生分享的是2021考研行政管理学的笔记,供考生参考。

第十三章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第二节行政监督体系

一、行政监督的内容

(一)监督决策是否科学、合法

(二)监督行政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三)监督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廉洁勤政、不滥用权力

(四)监督自由裁量权是否被违规滥用

二、行政管理内部监督体系

行政管理内部监督体系,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对一般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行政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它是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建立的检查、督促等自我约束、制衡等自体监督体系。相对于外部监督体系,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第一,监督内容更具全面性。

第二,监督方式更具多样性。

第三,监督程序更具时效性。

(一)一般监督:指基于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上下级行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自身或公务员进行的监督活动。

(二)专门监督: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立专门监督机关,即专门监察机关实行的监察活动。

1、行政监察体制:双重领导体制

2、行政监察行使

(1)监察监督执法情况。

(2)受理控告和检举。

(3)调查处理违纪行为。

(4)受理申诉。

3、行政监察权限: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监督客体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和控告;审议本级政府任命人员的额纪律处分事项;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制定、颁布监察工作相关规章、命令和指示。

(三)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四)特种监督

1、审计监督体制

2、审计监督形式

3、审计监督权限

三、行政管理外部监督体系

行政管理组织以外的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所进行的多渠道的、多种形式的异体监督。

(一)权力机关监督

1、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包括年度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各项重大措施和政策报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活动报告

2、审查并撤销本级行政机关发布的不适当的法规、规章、命令和决议

3、向政府及所属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发表意见,同级政府组织的有关人员必须负责答复。

4、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处理公民对政府的申述、控告和检举。

5、罢免政府组成人员。

(二)司法机关监督

(1)由专门的宪法法院或普通法院系统对政府颁布的行政管理法规和行政措施进行审查,以判断其是否违反宪法。

(2)由司法机关对政府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判

(三)政党监督

(1)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规定行政活动的方向

(2)通过党的纪检机关检查处理组织中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对党员的教育,促进和保证公共组织中公务人员依法办事,自觉履行党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社会监督

1、社会团体监督:群众性、行业性、公益性组织

2、公民的监督

3、社会舆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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