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在专业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备考2021考研法律硕士考生,一定要在基础阶段,牢固专业知识。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硕考研学子,快速掌握刑法学重难点内容。特意分享出——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刑罚的目的,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刑罚的目的
一、刑罚目的概念
刑罚的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及对犯罪分子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它集中体现着统治阶级制定刑罚、运用刑罚、执行刑罚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决定着刑罚种类和体系的确立,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二、刑罚报应观念
它是关于刑罚的根据即国家为什么要对犯人动用刑罚的见解之一。刑罚报应观念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公平报应,在对犯罪科处刑罚的时候,不应当抱有防止犯罪等目的性的考虑。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防止犯罪的效果,也必须基于正义的要求而对犯罪人科处刑罚,而不得将对犯人科处刑罚作为“防止犯罪的手段”。这种考虑,通俗地说,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科处刑罚就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再没有任何其他理由。报应刑要求只能在“同态报应”的范围内科处刑罚,因此,它对于划定刑罚的上限具有意义。
三、预防犯罪的目的
适用刑罚,除了出于对罪犯进行报应之外,还具有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因为,刑罚在广义上是出于防止犯罪的目的而科处的一种预防教育手段。与刑罚报应观念主张的“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立场相对,预防犯罪目的是基于“为了不再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的观念而提出来的。迄今为止所出现的预防犯罪目的,大体上可以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大类。
四、特殊预防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所谓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
五、一般预防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惩罚了犯罪人,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作用,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以身试法。这就是用刑罚的威力震慑有可能犯罪的人,促使其及早醒悟,消除犯罪意念,不要重蹈犯罪人的覆辙,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
六、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关系
我国刑罚目的之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法律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既要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又要考虑一般预防的需要,使判决符合这两方面的要求,不能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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