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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时间效力

时间:2019-09-27 16:53:18 编辑:leichenchen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在复习中,要挑出重难点知识提炼出来。再找到好的识记规律尽量都能背诵下来!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力法硕考研学子快速回顾考点知识,精心整理出“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时间效力”,供考生参考。

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时间效力

【考点提要】

我国刑法在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上规定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我国1997年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2011-专-4)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解析】

刑法第12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因此,我国现行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按照新法处理。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时间效力”,希望对于参加2020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的考生有很大的帮助!祝2020考研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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