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在复习中,要挑出重难点知识提炼出来。再找到好的识记规律尽量都能背诵下来!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助力法硕考研学子快速回顾考点知识,精心整理出“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形式”,供考生参考。
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形式
【考点提要】
刑法的形式即刑法的渊源。我国刑法有三种形式: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广义刑法包括这三种形式,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我国目前有效的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立法法》第九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因此,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即使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该规定也不属于附属刑法。
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特征。(2016法专-31)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中国,刑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代表人民的意志制定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刑法具有下列特征:
(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需要用刑法加以保护的法益十分广泛。从总体上看包括个人法益、社会法益、国家法益三大类。一般部门法只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刑法则调整和保护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无论哪种法益,只要受到了严重侵害,刑法认为这种侵害已经构成犯罪了,刑法就要调整和保护。
(2)调整对象的专门性。刑法只规范罪——刑关系,其涉及的内容与对象都较为特殊。
(3)刑罚制裁的严厉性。刑法的强制力度较其他法律的强制力度严厉得多。违反刑法的后果是刑罚制裁,包括剥夺生命、自由、财产、资格等重要的权益。
(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刑罚制裁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需要遵循明确性和谦抑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适用刑罚的前提具体化、明确化,尽量限制刑罚的适用。作为保护社会的“最后手段”,只有当其他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调整。所以,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考研法硕联考刑法学考点知识:刑法的形式”,希望对于参加2020法律硕士联考专业课的考生有很大的帮助!祝2020考研金榜题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