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扰乱公共秩序罪,供考生参考。
一、妨害公务罪
致人重伤、死亡的,转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
a.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b.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限于轻伤,造成重伤、死亡的,转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四、赌博罪
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五、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六、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行为
七、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
八、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4)其他严重情节;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扰乱公共秩序罪”,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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