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总论,不论是备考2020考研法硕(法学)还是法硕(非法学)的学子们,这一科目是复习的重点对象。接下来,北京文都考研网为帮助法律硕士考研者,理清刑法总论知识框架。精心整理出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犯罪中止,供考生参考。
一、概念
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二、特征
①时间性:a.在犯罪过程中,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遂后,有某种补救行为的,不成立中止;b.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以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
②自动性:自以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由本人自主地决定放弃犯罪;
③客观有效性:
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放弃正在预备或实行的犯罪就具备客观有效性;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将要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实际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具备客观有效性;
三、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自动性是本质特征
四、分类
a.预备阶段的中止
b.实行阶段的中止
五、处罚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的“2020法律硕士刑法总论知识:犯罪中止”,希望让法硕考研学子们,不再为记不住而烦恼!祝2020考研考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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