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8:00-24:00 400-0999-680

首页 考试资讯考研专硕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无罪过事件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无罪过事件

时间:2020-07-08 19:17:40 编辑:leichenchen

      法律硕士刑法学,在专业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备考2021考研法律硕士考生,一定要在基础阶段,牢固专业知识。接下来,为帮助法硕考研学子,快速掌握刑法学重难点内容。特意分享出——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无罪过事件,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无罪过事件

无罪过事件,指的是行为人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导致的情况,包括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一)意外事件

指的是行为人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导致的情况。其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3.损害结果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

“不能预见”指的是行为人当时对其行为引起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的具体条件和行为人自身的认识能力,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从认识因素方面来讲,行为人对其行为导致损害结果不可能认识到;从意志因素方面讲,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持排斥、反对的态度。例如,行为人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狩猎,将藏于灌木丛中玩耍的小孩误认为猎物,开枪射杀,属于意外事件。

(二)不可抗力

指的是行为人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导致的情况。其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3.损害结果是由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的。

“不能抗拒”指的是行为人即使穷尽全部智慧和力量也不能抗拒。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排斥、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受制于当时的客观情况,行为人不可能排除或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动物受惊、他人的绑架、杀害威胁(须令行为人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地震、洪水等。但是,纯粹的与人无关的自然事件不属于刑法上的不可抗力。

      以上是小编给出的“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无罪过事件”,希望法硕考生能够把这些知识消化吸收到脑子里,让后期复习时越来越容易,加油!

推荐阅读: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汇总

2021法律硕士联考法理学知识点汇总

2021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基础知识汇总

扫一扫

进考研专属交流群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优先参加最新福利活动

我要吐槽

    • 文都考研课代表

    研友互动

    199管理类联考
      微信交流群

    396经济类联考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