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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犯罪主体概述

时间:2020-07-08 19:12:25 编辑:leichenchen

      法律硕士刑法学,在专业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备考2021考研法律硕士考生,一定要在基础阶段,牢固专业知识。接下来,为帮助法硕考研学子,快速掌握刑法学重难点内容。特意分享出——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犯罪主体概述,供考生参考。

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指的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自然人主体是我国刑法最基本、最具普遍意义的犯罪主体。这意味着动物及其他物体不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人利用动物或其他物体实施危害行为的,人是犯罪主体,动物及其他物体仅是犯罪工具。

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指的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后1997年刑法承认了单位犯罪的观念,并实行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的处罚原则。双罚制即单位犯罪既惩罚单位,也惩罚自然人,单罚制仅惩罚自然人。此处的自然人,是指对单位犯罪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上是小编给出的“2021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犯罪主体概述”,希望法硕考生能够把这些知识消化吸收到脑子里,让后期复习时越来越容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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