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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推免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时间:2023-07-28 21:15:35 编辑:Lcc

      2024考研推免工作,已经有招生单位开始发布通知!接下来,为帮助想要申请推免的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4考研推免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供考生参考。

2024考研推免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有关说明

1.我校仅招收全日制推免生。

2.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修业年限。

3.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硕士在学期间每学期均可申请。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在学期间申请纳入硕博贯通培养。

4.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5.推免生可以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具体跨学科要求由各学院确定。跨学科推免生须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确定是否接收。

6.继续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以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及选课办法可于秋季学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http://hitgs.hit.edu.cn)相关通知。

7.推免生在录取后可先期与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导师互选具体申请流程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7.定向生申请须提交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8.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推免生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说明如下:

1.考生可通过“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或“暑期夏令营报名系统”进行预选拔的报名。

六月底至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将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登录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或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已经通过“暑期夏令营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的考生,无论是否取得入营资格,均不需要再进行预报名。这部分考生如需要重新选择其他学院、专业,可在“夏令营报名系统”中的信息查询-“申请状态查看”中重新选择(需一志愿单位允许报考其他学院)。

2.预报名系统中的学科主要为我校2023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仅供预报名时使用。2024年推免生接收学科以2024年公布的硕士招生目录为准,最终录取学科以学院预选拔结果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3.各学院近期将陆续公布推免生接收工作细则,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4.为确保录取秩序,通过预选拔的学生,需要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回传《推免生预接收确认个人承诺书》并进行预接收确认,具体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和系统提示为准。

5.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预接收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6.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

1.为鼓励推免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从2022年起,我校大幅加大了学业奖学金额度。来自国内高水平高校,且本科期间综合成绩及复试表现均好的考生,可参评特等或一等学业奖学金。

2.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主要面试为主,具体考核形式和相关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申请人须按相关学院要求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各类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校内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调取学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审核(此项工作一般在十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并在入学后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以上未尽事宜或部分内容与后续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不符,参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  0451-86416113

哈 工 大 (威海)  0631-5687780

哈 工 大 (深圳) 0755-86132651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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