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简章,是招生单位针对考研群体给出的规定!同时也是考研学子们必看的招生章程。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一般涵盖: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科目、录取、学制学习年限、学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因此,参加2022考研考生,一定要重点看这些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2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招简,供考生参考。
2022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招简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制定本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创建于 1949 年 12 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 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我校有 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商管理,下设 38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2 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别与区域研究、语言数据科学与应用);7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翻译硕士(MTI)、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法律硕士(JM)、国际商务硕士(MIB)、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
2022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450 名(含推免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约 19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 5 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会有适量增减。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包括推荐免试考生,但不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供参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各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按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报名。(待教育部下达 2022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后将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除工商管理专业(MBA,专业代码:125100)、新闻与传播(MJC,专业代码:055200)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我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 MBA 教育中心,电话:021- 35373308,021-35373309 网址:http://mba.shisu.edu.cn
退学的学生,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实行学分制的专业,退费按学分制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除法律(法学)专业之外,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招综办出具书面证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 1 至 3 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除工商管理(MBA)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 550 号 1 号楼 422 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35373072,021-35373125,021-67701997
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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