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北京文都考研网提醒报考该校考生及时查阅信息。下面是为考生整理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简”,供考生参考。
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简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及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33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名、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1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2020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培养历史、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制详细情况见《2020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各项的要求。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版),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核验。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时间为准。
2.报名网址:“研招网”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详情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各地市招办或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时间为准。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二)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细情况见《2020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网站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公布前后)。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在我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均需交纳学费,所有专业学费按8000元/(生•年)收缴。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请关注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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