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研推免工作,已经有招生单位开始发布通知!接下来,为帮助想要申请推免的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考研推免生招简,供考生参考。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考研推免生招简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4)毕业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毕业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及以上,材料及相关专业2022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5)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秀;
6)英语水平优秀(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1、直博生;2、硕博连读生,按硕、博贯通制培养;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备注:
1、申报本科直博的同学,须提前联系好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招收博士生教师名单详见https://smse.sjtu.edu.cn/yanjiushengpeiyang-content.asp?id=517
2、欲申报“致远荣誉计划”的直博生,请关注材料学院官网通知《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生教育“致远荣誉计划”招生实施办法》https://smse.sjtu.edu.cn/ggao-content.asp?id=846
三、申请和复试程序
1. 报名:请登陆上海交大研招办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gs.sjtu.edu.cn/;
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报名申请系统”——“夏令营网上报名”
(注:9月推免生招生报名与夏令营选拔报名共用一个系统)
2. 报名时间:2021年9月5日8:00——2021年9月13日24:00
3. 确定复试名单:9月17日左右,我院将根据接收规模结合夏令营排摸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4. 复试时间:9月23日左右
5. 复试形式:线上复试(使用腾讯视频会议系统)
6. 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7. 复试结果公布:9月28日左右。之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预录取同学发送复试与拟录取通知。
8. 回复录取:在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与拟录取通知后,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回复是否同意,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学院将取消拟录取。
9. 录取名单公示:10月25日左右,在学院网上和“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备注:上述时间节点有可能会根据“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时间做适当调整,请大家在网报时,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以便有调整时能及时通知。
四、录取原则
1、参加本院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营员、并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直升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第一批)无需参加本次复试,届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我院将根据夏令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同学们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夏令营优惠政策中的拟录取类别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申请、复试、拟录取”等操作,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请相关同学特别注意。
2、除第一批同学以外,学院将根据接收规模结合夏令营录取情况,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
3、获本校专项计划推免资格者不占学院推免名额,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准备下述材料,在夏令营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并提交纸质材料。
1、申请表(请填写附件的申请表,该表只需提交纸质版,无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
2、身份证和学生证;
3、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教务办公章);
4、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所在学院教务办公章,成绩排名需与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的排名一致);
5、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复印件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
6、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纸质材料寄达(或送达)的时间截点:9月15日下午5:00前
寄送(送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徐祖耀楼4003. 021-54747664.谢老师
六、学费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https://www.jdcw.sjtu.edu.cn/xzsyxsfgs-2021-09-01.pdf)。
七、联系方式
谢老师、吴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徐祖耀楼4003. 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
八、监督
我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招生监察小组也全程参与督察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同时,我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21-62821069)。
九、特别说明
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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