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目前,有些招生单位告知确认时间从10月30日就开始。因此,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报考单位的网上确认时间!下面是为大家给出的——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考研网上确认公告,供考生悉知!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考研网上确认公告
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登录本人的研招网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10月31日,考生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我点将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日8:30-11:30.14:00-16:30)审核考生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在此时间内完成全部材料上传,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证明材料重新提交。
上传材料时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所有考生均须在此时间内完成全部材料上传,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再次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
网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26288183
咨询时间:11月1--5日(每日8:30-11:30.14:00-16:30)
网上信息确认须提交材料:
必须上传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3. 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个人补充材料: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材料照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原件,只有集体户口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单位盖章)。
1.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坐落在天津市院校: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坐落在外省院校: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
2.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居住证):
须提供 ①自考生准考证,也可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
②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复印件加单位盖章及本人页原件),若丢失可开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非天津户籍: 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3.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居住证):
须提供 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复印件加单位盖章及本人页原件),若丢失可开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非天津户籍: 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3.往届生(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居住证):
须提供 ①学历(毕业)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复印件加单位盖章及本人页原件),若丢失可开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非天津户籍: 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已申请尚未拿到正式件的提供受理回执,受理回执不作为审核依据,以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为依据)。
4. 就读于坐落在天津的高校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须提供 ①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学证明或第二学士学位学习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所在驻津部队为其开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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