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网上确认是考研报名的最后一步,关系着考生能否报名成功,每年都会有因为确认没有通过而放弃考研的考生,考生在考研网上确认前一定要关注网上确认时间、了解确认要求,提前准备考相关材料,下面是院校2021考研网上确认要求的相关内容,供考生参考。
西昌学院2021考研网上确认要求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为确保考生顺利进行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信息确认实施范围:
所有选择西昌学院(5116)报考点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并且在四川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四川省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咨询电话及现场咨询地址
确认资格咨询电话:0834-2580020
现场咨询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
三、网上信息确认条件及要求:
1.符合部、省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
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应为四川省内高校;全日制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须为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全日制”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四川省内。
3.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须工作或户籍在四川省内。
4.社会考生:须本人工作或户籍在四川省内。
四、工作安排
(一)考生核对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安排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9日16: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2: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二)报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安排
报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20年11月5日-9日每天 8:30-11:30, 14:30-17:00,11月10日 8:30-11:30, 14:30-16:00。
网上确认时间于2020年11月10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
西昌学院报考点(5116)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确认入口(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
确认网址:yz.chsi.com.cn/wsqr/stu
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四)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1、彩色证件电子照
证件照上传要求:
①本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请用白色背景);
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③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为宜;
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⑥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⑦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上传要求:
①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头、肩部端正,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②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建议大小不要超过10M;
③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无遮挡或被手指捏住。
④在手持身份证照片下面正中备注考生本人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要求的全部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4、四川省内2020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学籍材料
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户籍材料:
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毕业证、学位证书。
另外:
(1)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在四川省参加工作的非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①工作单位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近三个月)
6、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届非全日制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籍及户籍材料:
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学生证。另外:
(1)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在四川省参加工作的非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①工作单位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近三个月)
7、在2021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招生单位相关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学籍及户籍材料
须上传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另外:
(1)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2)在四川省参加工作的非四川省户籍考生须上传:
①工作单位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近三个月)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须提供上述所须相关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在校研究生考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报考还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10、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材料
①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应上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网上确认。
②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③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④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报名号、报考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的手写材料并按要求上传。
⑤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审核结果查询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尽快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我校报考点咨询。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网上确认的,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上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下载http://www.sceea.cn)要求,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我校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希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的相关公告,谨遵承诺,诚实守信,顺利确认。
按照《四川省 2020 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我省将在考前 14 天起对所有参加研招考试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具体办法将于 12 月初发布公告。若考生隐瞒病情、不如实填报健康信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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