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确认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前的必经流程。因此,2021考研学子们,需要知晓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确认时间等内容。今年由于特殊原因,很多学校都采取考研网上确认方式。下面,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出——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1考研确认公告,供考生参考。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1考研确认公告
一、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网上确认系统的登录方式,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近日发布的消息。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11月4日(具体以研招网开放时间为准)。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后,报考点将于11月4日至8日(每日8:30-11:30、14:00- 17:00)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塘沽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2:00点,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7:00点。
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经核查属实,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虑到考生上传个人材料后报考点审核需要时间,个别上传材料不合格的考生需重新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等因素,请广大考生尽早上传材料,确保报考点能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结果。
二、网上确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请考生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以上三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或到现场进行审核。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材料照片:
4.坐落在天津的高校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户口本首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
6.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7.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户口本首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单页)。
8.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9.上述4-8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以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10.上述4-8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居住证(原件有效,办理回执无效)。
11.已获得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外,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12.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提供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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