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管理类联考综合中的逻辑,是2020考研管综考生必须要花大量时间去练习的部分。尤其在暑期阶段,我们不仅要掌握逻辑基本知识,还需结合一定量的题海战术,来自我检测。下面,北京文都考研网分享出199管综逻辑基本知识:归纳推理,供考生参考。
2020考研199管综逻辑基本知识:归纳推理
一、归纳推理概述
(一)1. 定义
归纳推理是以个别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知识的推理。它的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因此,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完全归纳推理除外)具有或然性。
2. 归纳推理的实质(重点):概括性
3. 归纳推理的特征(重点):
①前提和结论的联系具有或然性;
②推理结论的“拓展性”特征
(二)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
1.两者相互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推理认识发展过程的方向不同)。
演绎推理:一般到个别;
归纳推理:个别到一般。
(2)结论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演绎推理:结论所断定的范围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
归纳推理: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
(3)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
演绎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即充分条件的关系,前提蕴涵结论;
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即必要条件的关系,前提被结论所蕴涵。
2.两者相互联系
(1)归纳推理的结论为演绎推理提供了前提。
演绎推理的一般性知识的大前提,需要借助于归纳推理从具体的经验中概括出来。
(2)演绎推理为归纳推理提供了指导。
归纳活动的目的、任务和方向是归纳过程本身所不能解决和提供的,这只有借助于理论思维,依靠人们先前所积累的一般性理论知识的指导。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演绎活动。
在实际思维过程中,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夸大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的作用都是片面的。
二、完全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完全归纳推理
1. 定义
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对象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对象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例如:
亚洲有生物,
欧洲有生物,
非洲有生物,
大洋洲有生物,
北美洲有生物,
南美洲有生物,
南极洲有生物,
亚洲、欧洲、非洲、大洋州、北美洲、南美洲、南极洲是世界上全部大洲。
所以,世界上所有的大洲都有生物。
2. 逻辑结构式
S1是(不是)P
S2是(不是)P
S3是(不是)P
……
Sn是(不是)P
(S1、S2、S3……Sn是S类的全部对象)
——————————————————
所以,所有的S是(不是)P
完全归纳推理前提所考察的对象,既可以是某类中的每一个个体对象,也可以是某类中的每一个子类。
3. 完全归纳推理的性质(或特点):必然性。
由于完全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性前提到一般性结论的推论,这使它具有归纳的特性;又由于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必然性联系,这又使它具有演绎的特性。所以,完全归纳推理乃是联系或然性归纳推理与必然性演绎推理的过渡环节。
(二)完全归纳推理的规则
1. 对于个别对象的断定都是确实的;
2. 被断定的个别对象之和是一类的全部对象。
(三)运用完全归纳推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必须是完全的,真实可靠的。如果遗漏其中的任何一个,或有一个前提虚假,都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
2. 完全归纳推理不能应用于一个具有无穷分子的类,因为无穷的分子是不能完全归纳出来的。只限于对有限数量的单称命题的综合,但并不是对所有的有限数量的单称成的类都适用。(书本P121 “两个徒弟剥花生的故事”)
三、不完全归纳推理
(一)定义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例如:
6=3+3
8=3+5
10=3+7=5+5
12=5+7
14=3+11=7+7
……
6、8、10、12、14是大于4的偶数,
所以,所有大于4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素数之和。
不完全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的是:
S1是(或不是)P
S2是(或不是)P
S3是(或不是)P
……
Sn是(或不是)P
S1、S2、S3……Sn是S类的部分对象
所以,所有的S都是(或不是)P
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真并不能保证结论必然真。
(二)完全归纳推理与不完全归纳推理以及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1. 区别:
①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考察了某类的全部对象,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只是考察了某类的部分对象。
②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范围并未超出前提的范围,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的范围。
③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
2. 联系:二者都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前提的一般性程度较小,结论的一般性程度较大。
(三)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1. 定义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又叫做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一类事物对象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对象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能够得出结论的根据。
【实例】《王安石三难苏学士》中的一则故事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有一次,苏东坡去看望宰相王安石,王不在,苏东坡看见桌上刚写的两句咏菊诗:“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他想,菊花耐寒,从来不落。于是续诗两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这里苏东坡就是依据一个简单枚举归纳得到的结论来续的。
2. 逻辑结构式
S1是(不是)P
S2是(不是)P
S3是(不是)P
……
Sn是(不是)P
(S1、S2、S3……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没有出现反例)
———————————————————————————
所以,所有的S是(不是)P
简单枚举法是一种最直接的经验归纳,直观性较强。
以上是北京文都考研网给出的“2020考研199管综逻辑基本知识:归纳推理”,希望对复习管综逻辑的考生,在学习能力的提升方面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祝2020考研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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