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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录取公告

时间:2020-05-26 16:31:47 编辑:leichenchen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公告已出!在此,小编提醒参加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考生们,需要及时了解该校硕士招生录取方案。下面为大家整理出——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录取公告,供考生参考。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录取公告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学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第二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部、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任成员,全面负责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做好技术保障、舆情监测、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校领导为组长,研究生部分管研究生招生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组织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录取工作,设立专用账号,选派专人全程巡视和检查网络复试组织及实施过程。

(五)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以下简称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 5 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并将复试工作组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须参与监督复试组织工作全过程。

根据学院生源情况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及负责考生联络、复试演练、网络设备准备及维护、复试平台系统测试与调试、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可下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含思想品德考核教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六)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防疫工作小组,设防疫责任人1 名。

(七)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复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复试组织工作。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八)各培养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和干扰,确保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九)各培养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面试提纲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

(十)各培养学院的复试工作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畅通。负责受理考生对复 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负责向考生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十一)各培养学院复试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十二)各学院要加强网络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维护复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式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第三条 确定复试名单

(一)在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要求及学校具体情况,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单元 二单元 三单元 四单元 总分
095138 农村发展 34 34 51 51 272
125300 会计 90 45 / / 188
其余所有学科专业 执行 2020 年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执行 2020 年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满分 500 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 200 分;满分 300 分的专业,总
分不低于 150 分。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即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二)我校对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 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三)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复试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部分生源充足专业会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部分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和各学院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等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并及时将一志愿复试名单发各培养学院。

(五)确定复试名单时遵循先第一志愿考生,后调剂志愿考生的原则进行。

(六)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第四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一)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按指定方式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及资料:

1. 所有复试考生需提交《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 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

3. 往届生提供毕业(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 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或照片,按学校规定要求命名及提交,《政审表》及应届生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在拟录取后邮寄原件给各学院,其他证件入学后逐一核验原件。

(二)各培养学院指定专人对所有复试考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第五条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另选“钉钉研究生复试系统”为应急备用和兜底保障。

(三)复试内容: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1. 专业知识测试:可以采用线上口答、线上开卷、提交论文 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 10-30 分钟。

考试科目按我校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学科、领域所定的复试科目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各学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试卷,考生随机抽一套作答,已使用的试卷不再使用。

1351 艺术和 0855 机械中工业设计工程因其专业特性,可自行确定专业知识测试的考核方式(如提交命题作品、录像等),测试时间可适当延长,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2.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 10-15 分钟。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包含: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 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含: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③人文素质;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英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

(四)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20 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成绩 70 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10 分。会计硕士的专业知识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会计综合两门科目,其成绩满分各 10 分。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含各单项成绩低于该项满分的 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命题: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及加试科目按课程归属由相应学院负责试题的命题、制卷、考核和评阅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将复试成绩提交给考生所在的复试学院。

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及评卷严格执行《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由各学院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并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对每个复试考生必须当场打出成绩和评语,如实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

(七)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口答或线上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 20-60 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九)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将《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计表》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存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采用开卷和提交论文等形式)各学院整理好后密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封口处院长签名、学院盖章。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及录音或录像材料(含网络复试全过程,提前配备大容量硬盘)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指定专人保管留存备案,录音录像保存一年,其余材料保存三年,其间随时备查。

(十)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办法及复试标准应在各学院校园网上发布并在校区宣传栏上公示。

(十一)复试完毕后各培养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十二)复试过程中因网络或硬件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复试 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或对复试过程存疑的,学校可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再次复试。

第六条 关于调剂复试

(一)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培养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调剂工作效率,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工作检查问责,强化调剂工作监管,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

(二)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之间调剂生源,调剂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需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 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理学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 601-609) 视为统考数学。统考英语与统考数学应依顺序调剂,不可逆调。

1. 同一门类“相近学科或专业”的调剂原则:

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 2 位相同,07 理学、08 工学、12 管理学可调我校相对应的专业;

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 4 位相同,0351 法律、0451 教育、0951 农业可调我校相对应的专业。035101 法律(非法学)仅接受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调剂;0451 教育硕士前置学历所学专业需与调剂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 2 位为 08,可调我校 0854 电子信息、0855 机械、0856 材料与化工、0860 生物与医药等专业。

互调:专业代码前 2 位相同,学术学位可以调到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调入学术学位需初试考英语一。

2. 其他跨门类“相近学科或专业”的调剂原则: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跨门类可接受的调剂学科或专业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452 体育(需上 0451 教育的 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0802 机械工程  
0772 力学、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0855 机械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701 数学、0711 系统科学、0774 电子科学与技术、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7 生物医学工程等
0854 电子信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703 化学、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56
 
材料与化工
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07 海洋科学、0710 生物学、0772
力学、0773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4 电子科学与技术、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0780 药学等
0860 生物与医药 0703 化学、0710 生物学、0713 生态学、0780 药学等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 经济学、0701 数学、0714 统计学、0814 土木工程、0871 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 初试科目未设置数学的理学类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 材料与化工、0860 生物与医药等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 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照顾专业调剂: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 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 A 类考生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校内调剂: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一大类专业(学术学位与相应专业学位),经考生复试前申请,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不再二次复试,按第一顺序(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优先调剂。②第一志愿报考同一专业,变更学习形式调剂按①同等执行。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享受加分政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所报考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程序

1.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各专业计划余缺信息、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各培养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学校、报考专业、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及获奖情况等综合审核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具体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向考生公布。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同一批次调剂我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总成绩相同则以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 各培养学院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接受复试通知的视作自动放弃。

4. 考生按学院通知要求及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准时参加考前测试演练和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5. 通过我校复试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在研招网“调剂服 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逾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作自动放弃。

6. 所有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变更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待录取状态。

(四)我校确定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我校计划余额信息自调剂系统开通日起在研招网“调剂服 务系统”发布,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及时更新或关闭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

(五)原则上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的数目已达到该专业复试名额的研究生培养学院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第七条 关于破格复试

(一)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 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学校破格指标限额内,可允许其破格参加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简称破 格复试)。

(二)严格控制破格复试名额,破格复试考生不超过我校硕 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 3%。

(三)破格复试由考生本人提出破格复试的书面报告,经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在未得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前不得通知考生复试。

(四)非一志愿考生不得破格线下复试。

(五)初试成绩符合 A 类考生国家线一志愿考生人数小于该学科招生计划,且考生初试成绩公共科目单科低于 A 类考生国家线 5 分以内的考生可以申请破格复试。

破格排序按差分排序,差分越少排名靠前。若差分相同则以总分超出对应学科 A 类考生国家线分数较高者优先。

(六)破格复试的考生通过复试录取后不享受新生奖学金优惠政策及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七)学校破格复试工作启动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进程安排执行。

第八条 关于体检与复试费

(一)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本人近期照片及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各学院。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元/人,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 80 元/人。

复试费采用网上缴费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九条 录取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 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微调。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 分。因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考核方式调整,学校经研究决定,调整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在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跨门类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根据调入专业与初试专业的 A 类考生国家线分差进行加权折算(调入专业国家线/初试专业国家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非专项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划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新能力。

(五)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各学院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立即召开复试录取工作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并报研究生部核定。

(六)研究生部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然后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 10 天)。

(七)研究生部将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再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八)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条 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

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教育部建立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招生单位切实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都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按要求公开公示。对于破格考生,在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加以备注说明。

各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复试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一条 关于监督与复议

(一)强化监督与检查。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坚决抵制乱

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组、研究生部将组织专人现场巡视, 对招生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3-5505625。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培养学院复试工作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各复试工作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学院进行复议。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以上是“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录取公告”,希望对报考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考研复试考生们有所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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