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部分院校已经公布,参加考研复试的同学需要及时关注复试时间以及录取办法,由于疫情的影响,复试时间以及复试方式都有变化,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2020年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招生计划
*全日制体育硕士20人(含推免生3人);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5人。
如果体育硕士招生名额有变化,以学院网页为准。
二、体育硕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学院领导
组长:书记、院长
督查组:马志洋、李好永,监督电话:3987406 3987831
三、体育硕士招生复试小组
由院领导、导师团队成员教师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思政考评专家由学院书记或副书记担任。研究生秘书王老师(电话15239197659)任助理,负责解答考试中的各种问题。
四、复试要求及方法
考生成绩应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分数要求。考生网上报到时,体育学院要求考生提供必要材料,并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上核查。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心理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为笔试。
2.复试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复试平台拟采用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学信网在线复试系统,需要下载Google Chrome浏览器最新版,登录入口:
管 理 员 登 录 地 址 :https://bm.chsi.com.cn/ycms/htgl/
面 试 组 登 录 地 址:https://bm.chsi.com.cn/ycms/htgl/ms/index
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3、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1.2:1,做到优中选优。若第一志愿过线总人数未达到计划录取人数,则全部参加复试。
4、复试批次
分批次进行复试,第一批次研究生复试(2020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9:00,晚上19:00-21:30,晚上为备用复试时间)为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体育硕士,且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第二批次为体育硕士调剂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将通过体育学院网站发布。
5.复试要求
每个考生的远程网络复试总体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做文字记录。复试成绩=(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考生回答时间过短或对问题回答不清楚的,评委将进行追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
结合《体育概论》(杨文轩、陈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年),以及考生的体育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方面建立题库,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试题,考官发出答题指令后,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考生回答时间过短或对问题回答不清楚的,评委将进行追问。
(3)英语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100分。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试题,考官发出答题指令后,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考生回答时间过短或对问题回答不清楚的,评委将进行追问。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体育史》和《体育社会学》。注:《体育史》,谭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年;《体育社会学》(第三版),卢元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同等学力加试采取远程笔试形式,可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根据专业特点,限时作答并在面试系统或邮箱中将试卷拍照提交,同时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体育学院留存。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工作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复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
六、监督和争议处理
1.体育学院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都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体育学院举报电话0391-3987406;3987831,举报邮箱:tyxy@hpu.edu.cn.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为:0391-3987234,3987040。
六、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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