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部分院校已经公布,参加考研复试的同学需要及时关注复试时间以及录取办法,由于疫情的影响,复试时间以及复试方式都有变化,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公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河南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1.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二是确保复试公平;三是确保科学性。
2.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差额复试。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梁丽娟
成员:李桂林 任长江 程明娥 高彦彬
秘书:高鹏南
2.学院成立四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担任,小组成员按照学校规定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3.加强复试工作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施考。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面试平台系统培训,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每位考务人员都能明确自己的职责要求,确保网络和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做到设备条件不到位不开考、测试演练不到位不开考、人员培训不到位不开考、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考。 坚守公平底线,严格考试流程,严密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管理。同时, 安排专门的值班电话,随时解答考试中的各种问题。 对于确因情况特殊的缓考考生, 待其他考生考完后,再另行安排考试。
第三条 复试资格确定
1.复试分数线。财经学院的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的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会计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英语不低于 25 分,管理类联考不低于 85分,总分不低于 125 分。
2.差额复试比例与复试名单。财经学院的差额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 150%。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出现小数点则“四舍五入”。复试名单最后一名若有多个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这些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第一志愿生源不足 150%的学科专业,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3. 复试名单公示。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
第四条 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疫情防控期间, 按照“统一部署、分散考试、集中评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统一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 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5 月 15 日-5 月 17 日,进行网络复试。5月18日,会计硕士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2)通过国家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拟定于 5月20 日-6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报到。考生必须按照学院确定的复试时间在网上复试报到并进行远程网络复试。
第五条 复试前准备
1. 考生硬件设施与复试环境准备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学院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即: 电脑(需有摄像头+麦克风)+手机,电脑用于复试过程,手机作为监控。 “第一机位(电脑)”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 手机)”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由于人脸识别需使用支付宝 APP或学信网 APP 两种方式扫码,因而手机为必需品。
(4)复试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
2. 考生复试材料准备
考生网上报到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核查,考生要在复试前除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和扫描件:
(1)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查。
(2)非应届本科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高职高专考生。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自学考试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部门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但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学时提交原件。
(7)享受 2020 年加分政策的考生(含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相关材料原件,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提交审核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六条 复试内容与要求
1.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会计硕士)、同等学力加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会计硕士)和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在复试中进行。
2. 复试要求。复试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三项的远程网络复试总体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屏,并做文字记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远程网络复试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生从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复试老师可通过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考生从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 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复试老师可通过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测试内容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科目为准(见表 1) , 主要考查专业素养、 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采用远程网络问答形式,满分为 100 分。考生从相关题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题进行,问答过程中考生直接回答,不留思考时间,复试老师可通过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4)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与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适用于会计硕士),满分为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考试范围为《2020 年会计专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考试采用限时答题的形式,限时 90 分钟。答题结束考生在面试系统或者邮箱中提交答卷照片,同时,纸质版答卷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财经学院。
(6)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见表 1),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加试采取远程笔试形式,考生从题库随机抽取试卷后开始答题,每门课程限时 90 分钟。答题结束考生在面试系统或者邮箱中提交答卷照片,同时,纸质版答卷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财经学院。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 100 分。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两门加试课程的成绩均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第七条 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与综合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5)+0.4×[(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
(2)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0.6×(初试总成绩/3)+0.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
(2)各类成绩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
(2)复试结果报送。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和结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财经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拟录取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学院。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再次组织新生体检。
(5)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录取信息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条 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和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调剂名额,制定调剂复试办法,并对调剂到学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进行复试。
第九条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到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平稳。
2.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明确工作纪律和各子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过程中应关闭通讯工具。 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禁止”“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个人, 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加强保密工作。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拟录取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复试材料保存。学院对网上面试全过程的录音录像、文字记录复试表、面试和测试评分表等复试材料要做好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 1 年)。
第十条 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院在网站(网址:http://cjxy.hpu.edu.cn)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并对复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天。学院设置申诉受理电话:18539159152 或 13939193938;邮箱:lianglj@hpu.edu.cn。
2.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0391-3987234 或 3987040。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工作细则适用于 2020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其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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