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部分院校已经公布,参加考研复试的同学需要及时关注复试时间以及录取办法,由于疫情的影响,复试时间以及复试方式都有变化,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考研复试时间及录取公告。
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函〔2020〕9号)与“安全可控、公平科学、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结合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一区)“教育硕士”类的基本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及调剂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基准,以总分降分形式体现。满分为500 分:一志愿考生降 30 分,调剂志愿考生降 50 分;满分为 300 分:一志愿考生降 30 分,调剂志愿考生降 50 分。
(三)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第五十条。
(四)复试名单确定。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其中,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根据调剂系统中的考生申报信息,综合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招生计划、培养需求等情况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由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拟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复试考生名单在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统一要求,文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按照学校要求,统一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及上传资料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登录账号:学信网账号。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
时间:2020年5月13日8:30~17:30
地点:科技楼2-209
(二)调剂考生
时间:2020年5月26日8:30~17:30 、5月27日8:30~17:30
地点:科技楼2-209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小组工作要求:
(1)复试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准考证、调剂申请表等),否则不能参加面试。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份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实。
(2)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3)复试小组成员中组长负责发问,其他成员根据考生现场予以评分,不参与发问。
2.考生准备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考生参加复试地点由考生根据网络信号等具体情况在居住地或附近自行选择(边远困难考生可到附近县城、乡镇;若仍有困难,请考生及时与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联系),考生须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畅通、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相关准备工作要求:
(1)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两台手机或电脑,按照《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要求,确保复试全过程、全方位得到监控。
(2)考生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3)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台式机需要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
(4)考生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5)复试前15分钟,考生服从秘书的工作安排,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6)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或发生通讯不畅等事故,请及时联系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及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上传复试系统,同时发送到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材料经重庆三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
六、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五十四条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要求,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以下资格类材料,同时发送到文学院联系人邮箱(3074842855@qq.com),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审查。
1.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应届本科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的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5.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扫描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8.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七、体检要求
请各位考生参照《重庆三峡学院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第八条“体检要求”执行。
八、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1.专业课知识测试: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特点,专业课笔试由原“写作评论”改为现场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由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库中的说课题目,每位考生现场说课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学科教学(语文)加试科目为现代汉语与文学概论。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特点,现改为现场知识做答,由考生现场抽取试题库中的题目(每门各抽取一个题目),现场回答,回答时间每题3-5分钟。满分为100 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
1.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素养、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表现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为100 分。测试以考题远程知识问答进行。由答辩秘书在预先准备好的“知识问题库”中随机抽取1-2道题目,考生任选其一作答现场回答。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由外国语学院教师担任评委,与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知识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说课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远程知识问答)×40%+外语口试及听力面试成绩×20%。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调剂志愿考生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十、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文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1.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差额录取;
2.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面试环节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 60 分);
6.体检不合格者。
十一、信息公示与复试监督
(一)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处或招生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
(三)文学院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接受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投诉。
学校受理举报邮箱:cqsxxyjcc@163.com,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893。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投诉电话:023-58105711(佟老师);58105265(范老师)。
文学院投诉联系电话:023-58102542;
十二、其他说明
(一)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学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文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所有考生材料与拟录取名单需经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四)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及可能存在争议情况,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办法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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