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预报名时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023考研网上报名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因此,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下面,小编为广大2023考研学子们给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2023考研网报公告,供考生知晓。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2023考研网报公告
一、沈阳市沈北新区报考点受理考生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招考委和沈阳市招考办的相关规定,本报考点受理下列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1.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和辽宁传媒学院的应届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以及在上述四所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
2.沈阳市户籍的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除外,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
3.长期在沈工作,并在沈缴存养老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截止2022年11月1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缴存记录)。
注意:招生考试部门将会同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考生上传的信息进行电子数据比对,对伪造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网上报名公告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9月24日至25日,辽宁省域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9月26日至27日、10月5日至25日,辽宁省各类别考生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考生应认真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辽宁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报考费缴纳时间截止至10月25日,逾期不得补缴。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的均给予退费,网上报名结束前未取消报名的不再退费。退费工作一般在12月末完成,如遇重复缴费、缴费不成功、退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010-67410388电话咨询)。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符合报考条件且选择辽宁省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辽宁省招考办申领报验码。省招考办将通过“中国研招网”接收考生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备案审核。请考生于10月10日9:00至10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将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及国徽面)和《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扫描件通过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上传备案。辽宁省招考办将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不需现场领取校验码。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非应届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信息。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须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
不能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外学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报时应按照非应届生身份填报信息(毕业证书编号等尚未获取的信息可暂填“无”或用“0”代替),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选择辽宁省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须于10月10日前与所选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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